财政部山西监管局:“三举措”提高重大传染病 防控经费绩效评价工作质效
- 发布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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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山西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山西监管局以“三举措”扎实开展山西省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评价工作基础。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项目有关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山西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研究,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组织人员全面深入学习财政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文件和相关政策依据,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座谈与电话沟通等形式,及时与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联系,确定工作对接人员,规定工作期限,共同研讨文件政策,并明确所需资料。及时印发工作通知和方案,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内容和所需材料等,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解释说明和证明材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准确、有效,为顺利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准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与成果利用,既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推进问题整改。针对不确定的内容、相关数据范围、文件政策等及时向财政部请示,并强化与牵头监管局沟通交流,共同商讨评价范围与工作方法,对评价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问题整改。
二、规范评价方法,强化评价闭环管理。一是完善评价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在研究制定本省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资料报送要求及人员分工基础上,召开省、市、县三级座谈会,分别听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宣传工作等情况以及存在困难,随后结合本省工作开展情况及各地区分配资金量确定抽样地区,综合运用资料复核、访谈座谈、实地勘查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二是深入探访调研,确保工作质效。深入一线走访调研,与省市区县级卫健部门、医院、街道、社区等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实地了解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情况。通过查询系统和书面资料等方式逐项对照明细指标进行分析并形成工作底稿。评价组向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居民、精神卫生项目6类人员、农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人员开展问卷调查,并收集各类意见建议,为全面客观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三是重视结论验证,强化闭环管理。评价组高度重视评价结论反向验证,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规程,事前审核把关,事中监控纠偏,事后评价规范,形成绩效评价工作闭环。在初步形成绩效评价结论时,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征求意见,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完备,结论客观公正。及时将财政部有关问题整改要求传达到位,使省级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形成联动合力,扎实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问题整改工作。
三、严把评价关口,提高评价工作质量。评价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绩效评价,一方面,通过资料查看复核、实地项目勘验、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3个三级指标逐项开展评价分析,做到每项得分、扣分理由充分、证据确凿。在此基础上,汇总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得分情况,对得分率、扣分点等方面进行指标定性和定量分析,综合评价疾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补助资金使用效果。另一方面,对项目资金存在问题,及时向财政部报告,以充分反映实际情况,确保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充分考量地方工作开展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