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坚持“三个三”工作法 提升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质效
- 发布日期: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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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
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执行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基础保障的有力举措。黑龙江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部党组关于预算执行监督工作部署,抓牢“三个方面”、注重“三个突出”、坚持“三个强化”,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质效。
一、抓牢“三个方面”,夯实监督基础
(一)抓牢政策学习,把准工作方向。充分认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预算执行监督的重要意义,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深入学习领会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调度会等有关会议精神,吃透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要求,及时优化工作思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责任实、流程通、系统稳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转变方式、创新方法,确保方向正确、目标明确,切实将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抓紧抓好。
(二)抓牢组织保障,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推动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调度,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强化机制建设,印发《黑龙江省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监管操作规范(试行)》,建立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机制,形成动态监控台账,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局长办公会每月听取工作汇报,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及时跟进落实情况,推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提质增效。
(三)抓牢能力提升,提高监管水平。积极参加“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网络培训班”,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和一体化系统部门预算执行监控模块系统操作流程,并组织开展局内再培训,提升培训成效。同时,先后组织多期处长讲坛,围绕“如何做好审核工作”“如何做好工作底稿”等专题,开展实操业务讲解。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多次围绕预算执行监督开展交流研讨,相关处室多次开展业务交流,分享预算执行监督工作经验,推动干部提升业务素养。
二、注重“三个突出”,提高监督质效
(一)突出问题导向。始终聚焦部党组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布置的重点任务,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积极构建“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充分利用一体化系统执行监控模块,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重点关注预算、国库、资产、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内容,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监督全过程。优化人工预警方法,设置筛选条件,通过数据筛查、关键字检索等方式查找问题线索,生成人工预警信息。
(二)突出查调结合。通过“监督检查+调查研究”方式提升预算执行监督的成效,积极反映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规范资金使用和完善制度提供参考。同时,结合预算执行中发现的情况,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了解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为精准开展预算执行监督提供信息支撑,提高预算执行监督效率。
(三)突出成果应用。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将发现情况与督促整改同步推进,对于监督发现的情况,通过下发监管函和管理建议书等方式,督促预算单位整改落实,补齐管理短板,认真分析问题成因,通过调研报告、专题材料等提出管理建议。同时,坚持寓服务于监管,建立业务服务网格员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三个强化”,提升监督成效
(一)强化闭环管理。在预算执行监督中,健全查纠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制度、成果利用全流程闭环管理。一方面,坚持“当下改”,及时整改问题。对于在预算执行监督中发现的情况,督促指导预算单位通过退回资金、调整账目、补办手续等方式及时整改,同时,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坚持“长久立”,推动完善制度。对于发现的情况,推动预算单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层次分析问题成因,通过修订内部制度等方式,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标本兼治。
(二)强化内控建设。把内控建设贯穿于预算执行监督全过程,做到有机制、有部署、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如为适应预算执行监督新要求,修订我局预算执行监控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规范监管行为;为预防监督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制定《防止干预财政监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屏障。
(三)强化沟通协调。积极做好请示沟通和主动对接工作,掌握政策要求和问题口径,精准把握工作意图和关键点。针对监管发现的新情况及时请示汇报。在日常监督中,从发现问题、典型案例、实际操作与数据分析等维度加强研究,积极反馈优化预警规则建议,提升系统监控能力。注重与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存在的系统运行问题,主动向系统运维方咨询反馈,推动完善执行监控模块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