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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4 浏览次数:155次

盘财指农〔2024〕8041 号

 

盘山县财政局、大洼区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你县(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其中:盘山县90万元,大洼区50万元),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出,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资金来源:年初预算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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