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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浏览次数:98

盘锦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本年度通过市财政局网站公开动态要闻类信息49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67条、财政信息公开类242条、部门会议类信息15条。在重点领域,市财政局对财政收支、政府债务、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动态更新。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做到接收、登记、转办、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全过程规范办理。全年共收办依申请1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件,市财政局均已按要求给与妥善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市财政局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在出台文件前,通过市财政局网站进行意见征集,并对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配有政策解读。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网站日常运维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网站更新维护、网络舆情监控等。在重要时间节点,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局网站安全监测预警,如遇网站无法访问、页面篡改、数据泄露等网络安全事件时,确保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对外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严格落实市政府公开办关于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要求,高标准完成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市财政局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加大对部门规范性文件、文件解读、专项资金等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意见征集形式,大力向社会公众征集财政业务和网站使用方面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市政府公开办委托第三方通过技术手段监测,市财政局所公开政府信息存在有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情况。虽已按照市政府公开办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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