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盘锦市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盘锦市财政局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 |
检查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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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行政 |
部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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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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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财政局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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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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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财政局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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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及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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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
盘锦市财政局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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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及联系方式:张晨靖 2837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