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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优化调整辽河油田板块企业属地纳税的建议(第1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23 浏览次数:110次
    孙大勇代表、佟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优化调整辽河油田板块企业属地纳税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辽河油田板块税收实行集中汇缴,统一纳税,是全市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市对下转移支付能力具有基础性作用。若贸然调整现有纳税方式,必将引发其他地市对辽河油田税收分配的争议,进而影响我市财税体系的稳定性。同时,2025年新财政体制已通过法定程序确立,为维护市县两级财政秩序,暂不适宜对县区财税体制进行单独调整。

针对建议中提及的税收属地管理问题,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25〕1号)文件规定,在定期调整市以下政府间收入时,统筹考虑市与县区既得利益。 

 

盘锦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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