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盘锦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县区及相关单位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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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在省与市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框架下,健全充分发挥市与县区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厘清权责关系,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盘锦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各县区、辽滨经开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12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15642741023
传输端口:通过公文传输系统传入至市财政局端口
截至2025年9月12日,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0条,拟采纳0条。
附件:1.《盘锦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2.《盘锦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盘锦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