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3月3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3月3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首次系统明确了残缺、污损人民币的界定标准,清晰划分了可兑换与不可兑换的边界,将兑换情形更加细化。兑换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无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