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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1-30 浏览次数:1190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及时报道国内外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军事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件。

(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正确輿论导向,统筹组织重大宣传报道,做好正面宣传、與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工作。

(三)负责出版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盘锦日报》,组织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播出,利用新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彰显区域特色,做强栏目节目品牌。

(四)负责同市外媒体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做好新闻传媒单位对外宣传工作。

(五)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長・着力打造全媒体采编系统和数据中心,提高传播能力

(六)探索发展新媒体业务,运用新术,拓展新领域。

(七)负责中央、省、市三级中波播节目的转播发射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内设机构

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盘锦日报社、盘锦广播电视台)设10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办公室: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财务、资产、档案、保密、信访、安保、绩效考核、业务培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人员编制30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2.总编室:

负责统筹、调度、安排报、台、网、端的新闻采编播发、内容编排和运行管理等工作,组织重大宣传的整体策划和协调推进,落实上级安排的相关新闻业务工作及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20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3.时政新闻部:

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及市纪委监委、盘锦军分区,市委、市政府重要部门和群团组织的新闻采访、编发工作。

人员编制44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4.社会民生部:

负责社会、民生、法制、县区及论监督类新闻的采写、编发工作。

人员编制31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5.电视节目编辑部

负责专题节目、文艺节目的采编制作以及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人员编制30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6.平面媒体编辑部

负责盘锦日报日常出版工作;负责专题、专版、专刊的编发工作。

人员编制30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7.广播节目编辑部

负责盘锦广播电视台三个频率日常节目的编播工作。

人员编制30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8.新媒体部

负责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新闻采编工作。

人员编制20名,主任职数1名、主任职数3名。

9.监审部

负责对中心所有媒体新闻节目、广告内容和播发效果的监审与评价工作;负责与盘锦红马传媒有限公司的业务沟通工作;负责对报纸投递、征订的监工作

人员编制27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10.技术部

负责中心设备采购、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新闻刊播的技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人员编制49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3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377.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7.9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35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6377.9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094.9万元;

2.项目支出2283.00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154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1年预算同上年比较,收入减少524.85万元,下降7.6%;支出减少524.85万元,减少7.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原因导致收入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62.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07万元,增长0.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7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2.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这费用支出,今年新增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中心没有太大的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6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67.83万元,比上预算增加6.31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标准,压减和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168.18万元、印刷费10.37万元、手续费1.04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12.06万元、工会经费43.8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5万元、福利费3.88万元、咨询费2.1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 专用材料费2.07万元, 劳务费7.26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分项目如下:

1.保安费27万元

2.购置办公桌椅及电脑45万元

3.食堂运行费50万元

4.办公楼保洁费3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资产总额50,911,021.13元,其中,流动资产15,714,586.28元,固定资产10,447,140.45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13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其他用车5辆),价值3,341,556.0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2021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3个,涉及资金2283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保安费,购置办公桌椅及电脑,食堂运行费,办公楼保洁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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