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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盘锦考区报名简章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盘锦考区报名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也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报名手续
2009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按纽,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五、考试时间
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六、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从2008年12月5日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
七、交费确认地点
2009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集中办理交费确认手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领取证书时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自行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两份,到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交费确认手续,未经交费确认的报考人员无法取得报考资格。
1.集中交费确认时间:12月15日�D12月25日
2.集中交费地点:盘锦市财政大厦314房间
3.咨询电话:2837820
4.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辽宁会计网

盘锦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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