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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09年4月取证书需提交材料

发布日期:2009-06-05 浏览次数:840

2008年11月—2009年4月取证书需提交材料

1.《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核查登记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岗位证明(按规定样式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