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 增幅位居全省第二
- 发布日期:20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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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在上年较高增长的基础上仍保持较大幅度增长,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14,209万元,为预算的64.6%,比上年同期增加229,931万元,增长59.8%,增幅位居全省第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7%)22.8个百分点,总量排在全省第五位。全市各项税收收入完成475,676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77.4%,为预算的60.6%,比上年同期增加173,229万元,增长57.3%,增幅也位居全省第二。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72,295 万元,为预算的51.1%,比上年同期增加124,095万元,增长35.6%。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4,816万元,为预算的58.9%,比上年同期增加52,193万元,增长36.6%。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2,353万元,为预算的50.5%,比上年同期增加22,973万元,增长14.4%。
上半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加强支出管理,深化财政各项改革,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双过半”。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源监控,挖掘增收潜力,强化税收稽查,堵塞征缴漏洞,确保了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掌握费源、管好费基、强化征管、杜绝流失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增加了政府统筹财力;强化组织财政收入的协调、调度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努力实现了财政收入的首月、首季度“开门红”和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是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认真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资金。上半年,全市共对上争取资金37.4亿元,同比增长91.6%(其中财政部门对上争取资金23.8亿元,同比增长59.5%),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安排财政借款2.92亿元,支持了沈盘铁路征地动迁、县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安排盘营客专征地动迁资金1.85亿元,保证了盘营客专项目顺利推进。为16户中小企业办理了贷款担保,担保贷款金额2亿元。落实了扶持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支持县乡财源建设,增加了县乡财政收入。拨付支农资金4.7亿元,同比增长100.2%,重点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生态农业等建设项目,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上半年,县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73.6%。其中,两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2.1%,两经济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18.1%。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支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中,除法律和政策规定需增加的重点支出外,其他各项支出一律实行零增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有关文件精神,压缩一切不必要的行政性开支。审核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总值2,342万元,核减值384万元,核减率达16.4%,节约了财政资金。确保了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教育、公共卫生等民生、重点支出。上半年,全市共拨付教育支出5.4亿元,同比增长39.4%;拨付医疗卫生支出1.9亿元,同比增长62.7%;拨付文体与传媒支出0.7亿元,同比增长89.5%;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亿元,同比下降8.3%;拨付科技支出0.3亿元,同比增长251.9%。
四是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一是推进了财政预算编制改革。适应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用经费定额体系,强化了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和项目库的滚动管理。二是推进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开展了推进市本级基层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为下半年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级次,推进基层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认真组织开展了市本级和县区财政专户资金清理整顿工作,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三是推进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及空调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进行了重新审定,增加了10家协议供货商,拓展了竞价和选择空间,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上半年,全市共完成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金额22,980.4万元,实际支付价款22,447.6万元,节约资金532.8万元。四是推进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开展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前期调查工作,对各执收单位收缴方式进行了初步论证,为下半年的收缴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五是推进了农村综合改革。全市共有22个乡镇开展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申报项目209个,审批191个,项目投资总额15,169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4,140万元。对全市已审定的2,698笔23,008.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行了化解偿还,目前已全部清偿。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署,继续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了市直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工作,复查单位490户,违纪单位10户,违纪金额380.9万元。完成了市本级“小金库”专项治理督导抽查工作,督导抽查单位29户,违纪1户,违纪金额2.2万元。为进一步巩固“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制发了《盘锦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盘治金办[2011]3号),推进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强化了会计监督,规范了会计秩序。开展了公证、殡葬服务和房地产交易收入及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了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下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府六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向海发展、全面转型这一主线,紧紧围绕推进沿海开发开放、城乡一体化发展、和谐盘锦建设,努力确保完成年度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收入任务。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分析和调度。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及时组织收入调度,科学判断税收形势,提高收入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税收征管。积极协调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增加税收渠道;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的管理,深挖收入潜力;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优化收入结构。三是强化非税收入收缴。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按规定将在预算外管理的所有非税收入(除教育收费和彩票收入外)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切实掌握费源费基;提高非税收入统筹力度,增加政府可用财力规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2、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在坚持保工资、保运转原则的前提下,确保公共、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厉行节约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等预算管理,2011年这三项费用支出不超过2010年压缩后的规模。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楼维修,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等活动。
3、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全面转型。一是贯彻落实好保增长、促转型的财政经济政策。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用好用足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多方筹措和调度资金,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二是支持实施“五大战略”。全力支持实施市政府提出的重大项目推动战略、现代服务业拉动战略、辽滨新区突破战略、三大区域并进战略、体制机制创新战略等五大战略,优化经济结构,拉动经济增长。三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农业开发区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项目,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支持县乡财源建设,增加县乡财政收入。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有效转化。五是促进对外开放。落实好支持外经贸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走出去”、“请进来”,拓展利用外资渠道和领域,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4、加大民生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努力确保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实现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目标比例要求;健全全程助学体系,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支持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好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政政策,支持就业培训和开发公益性岗位。五是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等建设,推进电视数字化整转工作,支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
5、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一是建立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建立起有效衔接、完整公开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延伸集中支付级次;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三是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
6、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一是加强财政“两基”建设。在加强财政管理基础方面,完善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等;在加强财政基层建设方面,完善乡镇财政机构,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效能。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以及财政投资审核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建立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三是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积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四是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诚信建设。五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上半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双过半”。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源监控,挖掘增收潜力,强化税收稽查,堵塞征缴漏洞,确保了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掌握费源、管好费基、强化征管、杜绝流失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增加了政府统筹财力;强化组织财政收入的协调、调度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努力实现了财政收入的首月、首季度“开门红”和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是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认真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资金。上半年,全市共对上争取资金37.4亿元,同比增长91.6%(其中财政部门对上争取资金23.8亿元,同比增长59.5%),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安排财政借款2.92亿元,支持了沈盘铁路征地动迁、县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安排盘营客专征地动迁资金1.85亿元,保证了盘营客专项目顺利推进。为16户中小企业办理了贷款担保,担保贷款金额2亿元。落实了扶持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支持县乡财源建设,增加了县乡财政收入。拨付支农资金4.7亿元,同比增长100.2%,重点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生态农业等建设项目,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上半年,县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73.6%。其中,两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2.1%,两经济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18.1%。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支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中,除法律和政策规定需增加的重点支出外,其他各项支出一律实行零增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有关文件精神,压缩一切不必要的行政性开支。审核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总值2,342万元,核减值384万元,核减率达16.4%,节约了财政资金。确保了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教育、公共卫生等民生、重点支出。上半年,全市共拨付教育支出5.4亿元,同比增长39.4%;拨付医疗卫生支出1.9亿元,同比增长62.7%;拨付文体与传媒支出0.7亿元,同比增长89.5%;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亿元,同比下降8.3%;拨付科技支出0.3亿元,同比增长251.9%。
四是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一是推进了财政预算编制改革。适应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用经费定额体系,强化了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和项目库的滚动管理。二是推进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开展了推进市本级基层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为下半年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级次,推进基层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认真组织开展了市本级和县区财政专户资金清理整顿工作,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三是推进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及空调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进行了重新审定,增加了10家协议供货商,拓展了竞价和选择空间,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上半年,全市共完成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金额22,980.4万元,实际支付价款22,447.6万元,节约资金532.8万元。四是推进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开展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前期调查工作,对各执收单位收缴方式进行了初步论证,为下半年的收缴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五是推进了农村综合改革。全市共有22个乡镇开展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申报项目209个,审批191个,项目投资总额15,169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4,140万元。对全市已审定的2,698笔23,008.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行了化解偿还,目前已全部清偿。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署,继续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了市直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工作,复查单位490户,违纪单位10户,违纪金额380.9万元。完成了市本级“小金库”专项治理督导抽查工作,督导抽查单位29户,违纪1户,违纪金额2.2万元。为进一步巩固“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制发了《盘锦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盘治金办[2011]3号),推进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强化了会计监督,规范了会计秩序。开展了公证、殡葬服务和房地产交易收入及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了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下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府六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向海发展、全面转型这一主线,紧紧围绕推进沿海开发开放、城乡一体化发展、和谐盘锦建设,努力确保完成年度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收入任务。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分析和调度。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及时组织收入调度,科学判断税收形势,提高收入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税收征管。积极协调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增加税收渠道;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的管理,深挖收入潜力;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优化收入结构。三是强化非税收入收缴。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按规定将在预算外管理的所有非税收入(除教育收费和彩票收入外)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切实掌握费源费基;提高非税收入统筹力度,增加政府可用财力规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2、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在坚持保工资、保运转原则的前提下,确保公共、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厉行节约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等预算管理,2011年这三项费用支出不超过2010年压缩后的规模。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楼维修,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等活动。
3、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全面转型。一是贯彻落实好保增长、促转型的财政经济政策。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用好用足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多方筹措和调度资金,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二是支持实施“五大战略”。全力支持实施市政府提出的重大项目推动战略、现代服务业拉动战略、辽滨新区突破战略、三大区域并进战略、体制机制创新战略等五大战略,优化经济结构,拉动经济增长。三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农业开发区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项目,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支持县乡财源建设,增加县乡财政收入。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有效转化。五是促进对外开放。落实好支持外经贸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走出去”、“请进来”,拓展利用外资渠道和领域,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4、加大民生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努力确保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实现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目标比例要求;健全全程助学体系,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支持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好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政政策,支持就业培训和开发公益性岗位。五是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等建设,推进电视数字化整转工作,支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
5、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一是建立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建立起有效衔接、完整公开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延伸集中支付级次;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三是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
6、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一是加强财政“两基”建设。在加强财政管理基础方面,完善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等;在加强财政基层建设方面,完善乡镇财政机构,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效能。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以及财政投资审核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建立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三是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积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四是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诚信建设。五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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