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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推进管理服务平建设”视频会交流材料二

深圳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加快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推进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会议要求,现将深圳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从三个方面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结合“智慧财政”项目建设了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平台含PC端平台及微信公众号,主要提供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继续教育报备、公需课视频学习、会计人员信用管理、会计政策法规及行业信息推送等服务,于2019年4月24日正式上线。

  截止到2019年7月15日,平台(含PC端及微信端)累计访问188.95万人次,点击量3320.24万次,关注平台微信公众号128109人。平台总登录人数为168574,其中完成信息采集143178人,占总登录人数的84.93%,通过微信公众号完善个人信息人数为88603人,通过PC端平台完善个人信息人数为54575人。提交继续教育审核申请63686人,确认完成的59820人,占信息采集人数的41.78%。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认识为先,高度重视系统升级及信息采集工作。

  作为会计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构建功能更全面,服务更便捷的会计管理综合平台”以及“通过信息采集全面掌握全市会计人员情况”作为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后,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强全市会计人员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克服困难,纳入我局统一智慧平台建设,从工作启动开始,就给予高度重视,并从财力、人力上进行充分保障。

  (二)平台为本,高质量建设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

  为更好的满足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要求,我局深入分析了会计人员管理服务新要求,依托今年启动的智慧财政建设,重新设计开发了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包含PC端平台和微信公众号。该平台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服务较全面,突出信息采集的基础性作用。目前平台已体现的服务功能主要包括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继续教育报备、公需课视频学习、会计人员信用管理、会计政策法规及行业信息发布。除查阅行业信息及他人信用外,会计人员必须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进行其他操作。将完成信息采集作为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员自身信用查询、打印等业务的前提,有效推进了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后台管理功能较强,突出信息分析和展示。目前平台后台管理端已实现继续教育审核、会计人员信息查询、分析,会计人员分布及结构展示、信息发布管理、会计人员信息导入等功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信息导入功能,探索与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代理记账行业等信息平台对接,通过掌握更多数据,夯实会计行业、会计人员大数据分析基础。三是强化微信公众号,凸显服务便捷性。除向全市会计人员免费提供公需课视频学习,并由平台直接登记学分以方便会计人员外,平台还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方便会计人员随时随地完成信息采集、继续教育学习等业务办理,同时也通过微信公众号紧密了我局与会计人员的联系。四是注重细节设计,确保采集信息质量。一方面,在信息采集页面设计上,尽量人性化,优先通过技术手段自动获取、识别的会计人员信息,包括从原会计人员系统导入所有数据,能及时温馨提示的确保提示到位,尽量方便会计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另方面,为保证会计人员头像照片质量,我市沿用了会计从业人员照片获取方式,即原会计人员系统中无头像照片的新增会计人员须输入照片回执,获取通过深圳公安“证件数码照片质量检测中心”认证的照片,该照片为公安证件照片标准,面部轮廓清晰完整,可直接用于人脸识别;同时,为使会计人员更好更快的了解相关要求和操作要点,我们除通过平台发布文字版指引、常见问题解答外,还制作发布了视频版指引,讲解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的要求和操作要点。五是及时迭代更新,相关需求得到较好响应。平台上线后,我们及时在平台上发布了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平台开发运维团队与全市各区会计业务管理人员协同收集、分析会计人员及各区会计管理人员反馈的问题及诉求,及时反馈改进。4月份平台上线以来,已结合会计人员及会计管理人员诉求,以平均每月一个版本的速度,对平台进行了4次版本迭代更新。

  (三)宣传为要,信息采集工作有效铺开。

  为让散在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知晓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一是发布通知公告宣传。今年4月份,在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即将上线,信息采集全面铺开之前,我局向市有关单位及各区财政部门发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通知市有关单位将信息采集要求及方式传达到本单位会计人员,各区财政部门负责将信息采集要求及方式传达到辖区有关单位会计人员。同时,通过市财政局、会计学会、代理记账协会、会计进修学院、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官网及公众号发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公告,加强信息采集宣传。二是短信宣传。6月初,为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宣传的针对性,我局通过市政务短信平台向原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留有手机号码的全市约25万的会计从业人员发送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登记的温馨提示,提醒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三是借助税务局信息平台宣传。6月底,为进一步扩大信息采集宣传面及针对性,我局发函市税务局,请税务部门通过纳税服务平台、问税平台等税务平台向全市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推送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提示,提醒相关单位及会计人员及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全方位开展工作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提升平台服务功能。一是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建立数据接口,实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跨省调转等功能。二是通过微信平台的消息模板推送功能,为会计人员提供个性化定制消息推送,密切财政与会计人员的联系,提高财政对会计人员管理和服务的精准度。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拓展平台信息导入功能,汇集会计人员考试、培训及活动开展等数据;打通与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系统、市资产评估行业信息系统的联系,夯实全市会计管理的大数据分析基础。同时,将高级会计师评审业务纳入平台,通过大数据建模调整评审方法,不断增强人才评审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打造会计管理服务“一网式”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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