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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企决算报告编报工作启动

信息来源:中国财经报     

  近日,财政部印发通知,就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均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报告。

  通知要求,中央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和省(区、市)财政厅(局)应于2020年4月底完成决算报告报送工作。报送内容包括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财政部将于2020年5月上旬对全国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进行集中验审。

  通知强调,本次编报要做到准确界定决算报告报送范围,确保应报尽报;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切实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供支撑;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决算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审计独立性,规范审计相关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数字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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