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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严管资金用好用活新增债券政策

为充分发挥新增债券政策作用,辽宁省债务办围绕政府债务“借、用、还”3方面,全面构建债券项目管理、债券发行、债券资金使用“闭合式”管理体系,确保新增债券政策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为支持全省做好“六稳”工作、全面完成“六保”任务提供资金支持。

在新增债券项目遴选上求“优”。省债务办通过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建立部门间定期会商工作机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建立项目风险审核评价体系等措施,强化项目申报库、储备库、发行库建设,确保入库项目数量充足、质量优良、风险可控,遴选的发债项目确属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必要、瓶颈、短板”领域。2020年,省财政已组织向国家申报新增债券项目1445个,申请债券额度3500余亿元,总投资7400余亿元。目前已完成发行198亿元,支持项目85个,总投资900余亿元。

在新增债券发行上求“准”。为做到“项目等资金”,省债务办对储备库中纳入国家、省市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清单的项目,提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评价方案和法律意见书的编制工作;为做到资金与项目进度同步,充分考虑债券项目类型、债券市场情况、投资者偏好等因素,科学确定债券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更好地匹配项目资金需求;为使资金使用与项目建设周期、偿还能力相匹配,合理确定发行期限,避免期限错配。自2018年以来,总计发行新增债券18批次、46期、702亿元,期限3年至30年不等,平均期限13.27年,平均利率3.49%。

在新增债券资金使用上求“严”。省债务办出台债券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核算反映、绩效考评、监督问责等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建立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进度按月调度通报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做到“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于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不规范、效益差的地区,采取收回未使用资金、减少新增限额分配、约谈相关责任人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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