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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重实干、 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现将今年上半年“重强抓”专项行动中市财政局牵头的8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及下步举措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

认真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提高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准确性。动态监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及纳税情况,挖掘和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弥补疫情影响及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3亿元,增长3.3%。其中:税收收入62.1亿元,增长0.8%;非税收入20.2亿元,增长11.7%。全市财政收入增幅居全省第1位,收入总量居全省第3位。

存在问题:受减税降费、疫情及国际油价下跌等减收因素叠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特别是税收增幅下滑明显。

下步举措: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密切跟踪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动态,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对我市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将组织财政收入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二、包装实施一批先进制造、基础设施、灾害防治、市政管网、民生建设等领域工程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经济区积极包装、储备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对上争取先进制造、基础设施、市政网管等方面资金。上半年,全市对上争取资金实现7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0亿元)的60.8%。紧紧抓住全国“两会”后中央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有力契机,现已争取到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16.9亿元。

存在问题:无。

下步举措: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沟通衔接,找准资金争取方向和切入点,使对上争取资金成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

三、落实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新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出现重大损失的中小企业延免税款。进一步加强税费减免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让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上半年,全市共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22亿元,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30亿元。

存在问题:无。

下步举措:继续执行去年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将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进一步巩固减税降费成果,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强信心,为经济发展增活力、添动能。

四、完成省下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任务

督促指导各县区科学合理编制2020年村内道路建设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强化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上半年,按省政府考核节点要求,已按时完成全年任务的20%(39.2公里)。

存在问题:无。

下步举措: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力争提前完成省政府年度考核任务。     

五、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困难地区提供有效支持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促进区域整体生态功能改善。上半年,全市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资金2.9亿元;拨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362万元。

存在问题:无。

下步举措: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和把握国家、省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的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划,加强对上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尽快落实各级财政资金。

六、完善落实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决不允许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决不允许违规批钱批物批项目、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决不允许搞“暗箱操作”、破坏公平和正义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2020年市本级预算经市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开,市直63个部门预算在财政部门批复后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开。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压减15%,压减资金约1亿元。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采取下沉财力、资金调度、预警监控、一县一策等措施,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和基层正常运转。三是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年度预算编制政策,确定年初预算资金使用范围和重点,并向市直各部门下达编制年度预算的具体政策和相关指标。四是认真落实《盘锦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年初预算一经批复,执行中一般不予追加部门支出预算,确需追加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五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发了《盘锦市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编制市本级1123个项目、9亿元资金绩效目标,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存在问题:无。

下步举措:进一步梳理年初预算中项目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50%以上。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财政资金管理,从严控制追加预算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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