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检查 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 发布日期: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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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落实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省财政厅在5至7月份连续对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了财政收入质量。
一、严格督导检查,督促及时整改问题
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全省非税收入监管工作,主动作为,认真部署,落实整改。5月份,针对部分地区非税收入占比较高、增幅较大的情况,开展了全省非税收入质量情况专项督导,并及时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7月1日至16日,继续开展了对全省上半年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在各市及县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全省13个市(不含大连)及重点县区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各地认真整改,坚决纠正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违规问题。
二、强化监管措施,确保提升收入质量
省财政厅在检查督导中,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抓实抓细,措施到位,全面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一是约谈重点市和县区。对此次检查中自查不到位、发现问题较多的地区,采取约谈的方法督促问题整改,杜绝今后出现类似问题。二是持续关注市县财政收入情况。动态监控收入执行情况,对非税收入增长过快、占比过高的县区重点关注,及时排查有关情况,对发现整改不到位,出现新的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追责问责。三是强化非税收入预算管理。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对下监管责任,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等要求,规范财政收入秩序,分类核算非税收入。四是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督导检查中发现,在非定向捐赠收入、补充耕地指标流转收入和PPP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等方面存在政策界定不明晰问题,省厅及时发文规范,督促各地区按要求整改。五是多措并举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督促各地区围绕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大力培植财源,支持“两新一重”等建设,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