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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19 浏览次数:661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省财政厅组织35个省直部门和各市县财政部门,对涉及我省的75个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下大力气做“真”绩效自评。

今年绩效自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覆盖范围“全”。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涵盖通过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我省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涉及农林水、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金融等重点领域方面支出,特别是首次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切实提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参与主体“广”。积极调动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积极性,从以往的“一家活”变为“大家干”,采取逐层填报、多层审核的管理模式,群策群力,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和整体绩效目标清晰,产出和效益明确,力求每一分钱都花得有的放矢。三是填报要求“高”。为切实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避免“走过场”,要求资金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结果应用“硬”。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和分析,并将此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五是跟踪问效“严”。省财政将此次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范围,并积极配合财政部辽宁监管局适时开展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复核,以此为契机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的牵引动力,促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提质、扩围、增效,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