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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从2022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骨灰海葬补贴标准

发布日期:2021-11-15 浏览次数:3082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制度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2021年10月28日,辽宁省财政厅会同辽宁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提高全省骨灰海葬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提高海葬补贴标准,其中:沈阳等9个内陆地区每份骨灰补贴标准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大连等6个沿海地区每份骨灰补贴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600元,提高标准部分,省和各市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自2012年实施骨灰海葬补贴政策以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亿元,骨灰海葬5.3万具,节地约5.3万平方米,骨灰海葬数量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努力筹集骨灰海葬补贴资金,切实发挥财政奖补政策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全省骨灰海葬数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