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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11月25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亮出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最新“家底”。

报告披露了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的总体规模,汇报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情况与成效,认真梳理分析了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

报告指出,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报告提出,当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经济发展动力仍显不足,下一步,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提升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助力辽宁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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