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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创新管理制度机制 推动全省社会保障政策扎实落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财政厅党组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和根本任务,紧扣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瞄准全省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以全省财政系统四精三进行动为抓手,成立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专班,形成领导靠前指挥、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用改革创新方法解决振兴发展中社会保险制度机制问题,为高效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政策、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可持续性提供了实践经验。

首创专户直拨机制,加快资金执行进度。辽宁财政充分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对全省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印发了《关于建立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直达基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机制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省以上财政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直达基层专户。专户直拨机制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调整中央及省对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的拨付方式,将原由省国库拨付至市县级国库、再拨付至市县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拨款流程,调整为按层级由省国库直接拨付至市县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大幅压缩财政运行时间成本,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点对点拨付,省级指标下达与资金拨付同步,节省地方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拨付时间,有效推动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尽早落地见效,为建立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自制度实施以来,全省4.9亿元省以上财政对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补助,全部按统筹层级拨入财政社保专户并形成支出,有效避免挤占挪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发生。

实施通报预警制度,强化资金管理责任。辽宁财政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创新建立并实施通报预警制度。以信息化手段赋能管理升级,通过数据分析督促和压实各地政府责任。在数据层,依托辽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等财政信息系统动态更新审核全省数据,并作为每月通报预警的数据来源和依据,确保当月数据真实准确。在指标层,设立财政社保专户管理、基金结余监控、分担资金上解、财政责任落实、直达资金进度和部门项目执行等6项重点指标,实现财政社保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全覆盖。在应用层,对通报预警存在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要求15日内完成整改。同时将通报预警结果与分配资金预算挂钩,对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政策、按时足额上解社会保险责任分担资金、资金支出进度快、绩效评价结果好的,省财政在资金分配和安排上予以倾斜。该制度实施后,各市高度关注,资金执行进一步加快。其中,地方政府支出责任由8月末的62.7亿元,提高至10月末的85.6亿元,增加22.9亿元,增长36.5%

提高基金管理层级,保障基金平稳运行。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级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方面,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通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保费征缴和欠费清理,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清理专项行动,规范预算编制和政策执行,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待遇发放和基金平稳可持续。工伤保险基金方面,出台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建立统收统支的制度体系,通过实施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基金自平衡,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同时,积极推动工伤保险基金结余上解,确保在20241月顺利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方面,在现行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层次和确保发放主体责任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实施“省级统管、市级兜底”的省级调剂和风险应急处置制度,即当期基金收入省级集中统管,基金收支市级兜底负责,通过“精算、精管、精准、精细”的管理,推动基金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调剂平稳过渡,为真正意义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奠定制度基础。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社保资金管理制度,以问题为导向,抓准抓牢改革机遇,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切实守护好全省人民“养老钱”“保命钱”,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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