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全力”竞争立项 “蓄动能”全面振兴
- 发布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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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竞争性立项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财预〔2024〕123号),对研究政策、储备项目、积极申报、资金监管、激励约束等整个工作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力推动国家竞争性立项项目资金争取和管理工作,为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加力蓄能。
提高站位,积极主动。始终保持对我省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履职尽责,牢牢把握每次争取机会,坚持“拼、抢、争、实”,对符合国家竞争性立项项目计划的现有优质项目,锚定目标,主动出击,做早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准备,积极组织做好向上申报工作。
吃透政策,强化指导。深入研究现行国家竞争性立项项目申报政策,抢抓国家支持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关键窗口期,制定突出辽宁优势强项的实施方案和答辩内容,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向上争取工作。同时,邀请国家及省行业专家指导相关部门抓住争取重点,精准对接国家评审要点,完善项目申报方案,提升申报项目质量。
夯实基础,强化执行。紧密围绕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力“八大攻坚”任务,结合地方特色,超前谋划、提早储备一批优势项目和优质项目。指导各地靶向培育项目,精心包装设计,突出细化、实化,确保项目上报及时,质量过关。在项目获批后,抓紧推进项目实施,多渠道筹集地方配套资金并及时拨付、精准使用,推动项目按计划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协同联动,强化监管。加强省直相关部门横向间、地方各级对口部门纵向间的协同联动,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制定国家竞争性立项项目争取任务清单,建立按季调度工作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逐步对国家竞争性立项项目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等全程实施跟踪监控,及时纠错纠偏。加大财会监督力度,高质量实施绩效评价,强化激励约束,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地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结合全省清查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行动,加大对各市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