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加大力度支持省属本科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
- 发布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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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高校是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近年来,省财政厅统筹教育、科技等资金,大力支持省属高校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快速高质量转化。2023年,省属本科高校转化4440项科技成果,较上年同期增加1291项,增长41%;转化金额达1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07亿元,增长57.8%。
为进一步提高省属高校科技研发水平和自主研究能力,培养更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助力辽宁全面振兴的高层次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从2024年起,省财政安排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省属高校开展基本科研活动。该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高校青年科研人员自主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重大技术前期攻关和多学科交叉研究,以及支持高水平学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等。
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将为青年教师在学术生涯起步阶段提供长周期的有力支持,赋予省属高校更大的科研经费自主使用权,为青年人才勇闯科研“无人区”创造良好氛围,让高校科研人员“精心、专心、潜心”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持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不断为国家和省增加创新性研究成果产出。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立足全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继续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会同省教育厅,指导高校用好基本科研业务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为促进高校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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