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会计之家

盘锦会计职称考试考生考试要求的通知

盘锦会计职称考试考生考试要求的通知

 

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要求。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持有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身份证,或具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行史的考生,必须经14天以上医学观察,并持近7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责任。

 

 

 

 

 

 

 

盘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8.1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有关疫情防控事项告知书 ...
下一篇: 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